扶桑

[城世-武汉篇][歌凯]生于斯

恩桑:

说明:


*“城世”是胡歌摄影作品参加的摄影展的名字,这里借用。


*“城世”系列是我跟 @天海一色 的歌凯RPS及其角色衍生的系列短篇,以城市为线索。


*系列文都可以戳tag: 城世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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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 [城世-上海篇][歌凯]两个人






正文:




一方水土,养一方人。




我们其实只是被某几种特定的食物养大,不知为何就愿意对它们忠其一生。中国地大人多,如果开起地图炮,大概每个地方的都不是什么好人,什么上海人小气,武汉人算计,北京人傲慢,重庆人粗鲁,整个两广都是娘炮。即便如此,由胃的记忆牵连而成的归乡之路,即便山重水阔,也不会遥遥无期。




眼下刚刚立秋,长江沿线一带秋过伏,正是一年里气温最高最难熬的时候。王凯躲进哈尔滨的剧组里,一边工作,一边享受不用面对媒体的片刻休闲。他最近太累了,极度疲惫的身体让他多次面对摄像机情绪徘徊在崩溃边缘,大家多以为他好强又心软,殊不知人在极度疲惫的状况下就会变的意外敏感,笑点变低,泪点也变低。可是他说过,只要是她们想要的,他都会尽力去完成。




那你想要什么呢?胡歌给他发了条语音。




我——要——睡——觉——盒盒盒哈哈哈哈哈哈。几个字被长长地拖着,末尾又加上一串标志性的笑,胡歌赶紧把手机拿得远一点,听筒播放模式震得他耳膜疼。




接着没聊两句,胡歌发现王凯近十分钟没有回复,他看了眼主屏幕上的电子钟,03:23。估计那头的人一不小心就睡着了,他摇摇头把手机放在唇边,对着通话口的位置落下羽毛般的一个吻,嘴唇动了动,一句迟到的“晚安”。




《嫌疑人》剧组里王凯的戏份不重,苏导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,主流媒体都没讨到播出前的福利,王凯才借此机会有点不好意思地请了个假,他想回趟家。说起回家,一来快到中秋,这一年他年初忙到年尾,没有机会好好陪陪家人,小侄子都快记不住他这个舅舅了;二来,立秋一过,武汉的藕带吃到了季末,从前他还不火的时候,每一年吃藕带的季节,家里会用冰袋保着鲜给他寄一箱到北京家里,其实他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,左右送人,请人喝酒才能在变质之前把藕带解决掉。纤细,奶白,一口咬下去清甜的汁水四溅,这是家乡的味道。




他这次走得一时兴起,没有半点消息透出来,降落的时候凌晨一点过,机场稀稀落落的没两个人。以防万一,他还是戴好墨镜头罩鸭舌帽,假装驼着背,宽T恤,缀满口袋的休闲裤,背一个驴友爱用的军绿色大背包出机场打车。




如果被拍到,大概会被说私服品味很差吧?他想模仿别人去逃过世人的眼睛,却一不留神就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更容易被抓到的人,有些放浪形骸的衣品,镜头背后永远驼着的背。




家门外走廊上的灯坏了,王凯手机也正好没电,掏出钥匙试了好几次都没打开门。钥匙戳得锁孔哗啦作响,他正急得左右望,突然,门从里面打开,自家老爸穿着大背心,手里拿了一把锅铲,自家老妈躲在身后怕兮兮地探出头看。王凯吓得往后一跳,双手交叉挡在自己头前:“爸妈,我!”敢情二老以为家里来了贼,没想到是回了人。




家里客厅的灯全开了,爸爸坐在沙发上泡了杯杭白菊,妈妈从厨房出来,把刚煮好的面条塞在王凯手里。




“你说你回来也不给我们打个电话……”说到这里,话锋一转,“儿子,你……是不是出什么事了?”




王凯正吸溜着面条,被这么一问,嘴里含着没咬断的面把脸转到妈妈那边,睁大眼睛“啊”了一声。




父母被去年年底的事吓坏了,王凯突然的回家并没有让他们觉得惊喜,反倒是担心。




吞下嘴里的面,又喝了一口泡好的菊花茶,“剧组这两天活少,我想这不是快中秋了么,就提前回来陪你们过个节。”然后又把筷子伸到面碗里拌了拌,瘪了瘪嘴,转头问:“妈,有咸菜吗?”天知道他最近睡眠不足,为了防止脸部浮肿,饮食上对盐的控制可谓苛刻,手脚发软不说,嘴巴都要淡出鸟来了。




“我泡了藕带,吃么?”




“吃吃吃吃吃……”王凯两眼突然放光,像小时候每年夏天第一次在餐桌上见到藕带一样兴奋,这个表情这么多年了,怎么看都让人心满意足。




嘴巴里咔嚓咔嚓嚼着藕带,旁边充电的手机突然震了两下,胡歌发来的:“我到北京了,明天去哈尔滨看看你?”




一条藕带还没吸进去,王凯连忙解锁噼里啪啦打起字:“别!我回家了。”




“那我今晚到你家住(害羞)”




“等等!我爸妈家,我在武汉!”




妈妈拍了一下他的后背,教训道:“好好吃饭,吃完再玩手机。你哪个朋友这么晚还没睡?”




王凯跟胡歌的关系,爸妈知道个大概。一开始是反对的,去年年底那件事之后觉得两个孩子都不容易,一来二去就算是不那么反对了。这时候胡歌那边发来一条语音,王凯抱歉地笑笑拿到耳朵边听,一点播放:




“凯凯,明天我能到武汉拜访你爸妈吗?”




他脑子被掏空,忘了切换成听筒播放模式。胡歌爽朗的声音在寂静的后半夜回荡在王凯家的客厅里,气氛尴尬地让王凯觉得手里这碗面都不好吃了。




“可以的,”妈妈在旁边拍了拍他的大腿,“王凯你问问胡歌喜欢吃什么,明天中午在家吃午饭。”




王凯低下头吸了一大口面条,嘟嚷出一句“谢谢妈”。果然还是睡少了,他鼻子一酸,眼泪差点滚到面碗里。




胡歌的行动力惊人,早上八点不到就降落在武汉机场,王凯开车去接他,路上计算了一百种如果被狗仔拍到他们的一百种死法。提心吊胆地接到人,一口气憋在胸口不敢出,连招呼都没打就往郊区开,开出五六公里,车里紧张的气氛才缓和下来。




“你说你来做什么,如果出了事就是大事,你不知道?”王凯一边开车,一边分散注意力数落副驾驶上的人。




胡歌委屈。他千里迢迢赶过来,这个人却一点都不欢迎他,道起歉的态度就像真的犯了很大的错,“我知道。”




“可是(可是)——”一声异口同声的“可是”,王凯把脸偏了一点过来,斜了胡歌一眼,一副“我就知道你要’可是’”的了如指掌样,胡歌嘿嘿一笑。




“难得一起休个假,哪里玩不是一样?”胡歌瞥了眼窗外,明显不是去市区的路,他有点懵,转头问:“凯哥,我们这是去哪?”




“把你卖到山里给人当媳妇儿。”王凯冷静地陈述着,听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。




胡歌摘下眼镜直勾勾地盯着王凯的脸,“那你别卖了,我直接给你当媳妇儿吧。”




王凯腾出一只手招呼到胡歌脸上,“啧,干什么呢,把墨镜戴好!”




得亏你们都当过安全驾驶的教材,高速公路上调情,四舍五入就是一个酒驾。




车继续往郊区开,连车窗外的景色都变得清爽起来,开出一段距离之后,右手方向多了一片湖,不大,有水鸟在湖面上飞,岸边的芦苇长了两人高,被风吹得朝一边倒。




王凯看了看路标,目视着前方对胡歌说:“待会到了之后你就在车上别下来,我们一起被认出来不好……”话还没说完,旁边传来轻微的鼾声,旁边的人一夜没睡,在秋日的晨光里安静地睡着了。




“小傻子……”王凯顺手调高了空调的温度,嘴角尽是掩藏不住的笑意。说不开心是骗人的,毕竟他在谈恋爱的时候,像只黏人的大猫,需要人陪。




车开到一处水果园,王凯把车停下之后没有叫醒胡歌,把车窗放下一点留个缝隙,自己下车走到一处临时搭建的活动板房。果园正在丰收,装框的苹果和葡萄码了整整一屋子,旁边有一个穿旧麻布衣服的大哥,脖子上挂了条毛巾。他大概是不认识王凯,只记得果园老板说上午八点有人来拿水果——水果是爸爸订的,他把家里车开走了,只能顺带着过来取水果。




两筐苹果,一筐葡萄,果园老板还附送了一袋子葡萄柚,其实王凯不爱吃这个,又酸又苦。帮王凯抱着筐子的大哥看到车里还有一个人,斜斜地睡在副驾驶位置,戴着墨镜口罩,他没多看,只是把东西码在后备箱,用绳子固定了一下,然后给王凯道别。




胡歌再次醒来的时候,车已经开到了武汉市区,他一副茫然的样子左右看了好几下,“咦”了一声,“凯哥,咱这是在哪?”




“武汉啊,睡傻啦?”王凯继续开车,前面有个红绿灯前站错车道的,现在在强行错车。




“我知道,”胡歌伸了个懒腰,“所以你到底是干什么去了?”




“找到买家,说看你面相不好生孩子,给我退回来了。”王凯继续一本正经地胡说。




“哪有看面相生孩子的……”胡歌嘟囔了一句。




王凯没听清,“啊”了一声,“你说什么?”




“我说你看起来好生孩子,横看成岭侧成峰。”




“你闭嘴!”一想到在综艺节目上被后期居心不良加上的字幕,王凯一个头两个大,他屁股翘怎么了?性感!




大狮子老想着薅别人一爪子,被拍了屁股之后,又炸开身上的毛假装吓唬别人。




“哎,我跟你说,待会到家之后,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你悠着点。我爸妈年龄大了,我不想吓着他们。”王凯对昨晚的语音还心有余悸,幸亏二老没追问什么。胡歌“哎”了一声,乖乖地点点头。




停好车从地下车库直接去电梯,王凯光顾着说话没看路,快到电梯口的时候被胡歌伸手挡了一下——电梯里有一个人,看起来是个二三十岁的姑娘。如果他们这么一走进去,难免被人多看两眼,万一被认出来都想不好借口搪塞。




等那部电梯离开之后,两人上了旁边一部电梯。这时候,远处跑来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,冲他们俩挥手,好像是让他们等等。




“怎么办?”王凯僵在那里,扭头看胡歌。




“你家几层?”




“十六。”




胡歌迅速按下“16”,狠戳关门按钮,在高跟鞋女人离电梯还有三米左右的时候,把她关在了外面。




电梯徐徐上升,“噗……”王凯想到关门之前,那位小姐一脸愤怒的表情。




“你笑什么?”




“真没绅士风度。”




两人进门,开门的是爸爸。




“叔叔好,我是胡歌。初次见面也不知道您的喜好,这是今年的雨前龙井。”胡歌明明知道王家爸爸就好这口茶,还一副歪打正着的样子。王凯瞥了一眼胡歌,人模狗样,啊不,礼貌又有风度,乖得像别人家的孩子。他想起最近正在听的薛之谦的《演员》:该配合你演出的我尽力在表演。




“爸,这是胡歌,就是那个梅长苏,嗯……也是明台。”王凯把胳膊往胡歌肩上一搭,哥俩好。




“知道知道,人家可比你有名气,”爸爸一边给胡歌找拖鞋,胡歌又是点头又是鞠躬地接过去,正在换鞋,就听见同样的低音炮的王爸爸问:“王凯,我让你去取的水果呢?”




“啊,忘车里了。”王凯下车的时候对胡歌千叮万嘱,水果的事完全被忘在一边,他一转背,“我下去拿。”




“等等,”爸爸从身后叫住他,然后开始换鞋,“我去。”知道儿子现在身份特殊,爸爸虽然看起来严厉,来自父亲的照拂却依旧那么明显。




爸爸的身影进了电梯,王凯冲胡歌一吐舌头一耸肩,胡歌笑笑,伸出手拍了拍他的左脸,“进屋。”




进屋之后,妈妈刚好从厨房去后阳台拿酒,胡歌见到之后赶紧打招呼,“阿姨好,我是胡歌。初次见面没有准备,这是雅诗兰黛,不知道您用不用得惯。”说着递上了手里的袋子。要不怎么说上海男人细心呢,雅诗兰黛,王凯代言的,高端护肤,送给王凯的妈妈,教科书般的女婿上门。




妈妈一只手拿着碗,一只手拿着勺子,正准备空出手来接,王凯就从身后接过袋子,“妈,你去忙吧。”他瞄了一眼袋子里的东西,不但有小棕瓶精华和眼霜套装,还有一套白金奢华系列,啧啧啧,胡老板真大方。




他还在翻袋子里的东西,妈妈的声音从阳台传过来:“王凯,你来一下。”




还没来得及回答,旁边的胡歌立马蹿了出去,“阿姨,我来帮您。”字正腔圆的敬语,跟北方人似的。




两人回来的时候,变成了胡歌一手端碗一手拿勺子,身上还系了条花边围裙,王凯一个没忍住“噗”地笑出来,“盒盒盒哈哈哈哈,胡歌你要干什么?”




妈妈转过头来斜了他一眼,“小胡帮我做点事,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,回家就要吃夜宵?”




王凯张嘴一脸懵逼,他昨天是回家就要吃夜宵来着。昨天他还是妈妈的宝贝儿子,面碗里有俩荷包蛋,还有泡椒藕带就着挂面,今天就成了回家就要吃的糟心孩子,委屈。他不知道胡歌用什么办法把妈妈哄得这么开心,偷偷趴在厨房门口看。




“阿姨,上海人口味甜怕您吃不惯,这个红烧肉我就少放冰糖了。”冰糖,老抽,烧酒,姜片,香叶,桂皮,锅里的红烧汁咕噜咕噜地冒着泡,胡歌倒下焦糖色的五花肉,香气炸开,王凯咽了咽口水。




发现了门后偷看的人,妈妈转过头来看了眼又转回去,“王凯,你学着点。”




“哦……”他现在只关心,什么时候开饭。




“妈,妈,”王凯喊了两声,“你出去吧,我来帮忙。”




“你莫不是也要做两个菜出来吓一吓我们?”妈妈笑着出了厨房。




“行啊,胡老板。”王凯用手肘捅了一下胡歌的腰。




“应该的。”胡歌拿着铲子,转过头来笑笑,比冰糖还甜,比红烧肉还油腻。




最后一道菜是凉拌藕带。藕带是妈妈一大早去市场买的,又嫩又新鲜。洗干净外面的土,一根根水灵灵的,跟王凯的手指一样漂亮。把藕带切成小段,加上妈妈配好的佐料,拌匀的时候,胡歌那锅红烧肉刚好出锅,红灿灿油亮亮的,香气逼人。




“吃饭吃饭吃饭……”王凯端起饭碗就把筷子往菜盘子里伸,被妈妈一筷子打得缩回去。




武汉是个不那么传统却也不那么现代的城市,这里的人勤勤恳恳地工作,精打细算地生活,好胜心强,也好面子。客人来了总是恨不得搬出家里最好的东西来招待,有客人的时候,家主总得拿出酒水饮料,在吃饭之前开个局,碰下杯。




爸爸举起手里的杯子,里面倒了点红酒,“那我们今天欢迎小胡到家里做客,菜不多,你将就着吃。”




胡歌举起酒杯,很注意在碰杯的时候让自己的杯口比爸爸的杯口低,免不了几句客套话:“谢谢您跟阿姨的招待,来得突然,给你们添麻烦了。”




王爸爸扬了扬手里的酒杯,“哪里的话,以后常来。”说完,举杯抿了一大口。




胡歌听到那句“以后常来”,抿抿嘴,仰头干了整整半杯。王凯在桌下轻轻踢了他的小腿,眼神里满是关切。胡歌酒量不好,这半杯喝得这么急,估计马上就开晕了。谁知道他又倒了半杯酒,对着妈妈,“阿姨,我敬您,凯哥,凯哥他……真的很好。”




这不就已经开始说胡话了么。王凯心想着喝酒误事,戳了一大口白饭放进嘴里。




妈妈端起酒杯,“傻孩子,你也好,你们都好。”




王凯看见胡歌眼圈红了,半杯红酒被他仰口一口气吞进肚子里。




胡歌果然喝多了,吃完饭还想自告奋勇地去洗碗,谁知道刚站起来就狠狠地甩了两下头。妈妈拍了拍王凯的手臂,“你带他去你屋睡一下。”




王凯扶着胡歌往自己屋走,他不像胡歌那样周全和敏感,对于家庭也没有那么上心,直到把胡歌平稳地放到自己睡了很多年的床上,他才恍然大悟,家里的父母,是接受了他们。




红酒把胡歌的眼圈烫得红红的,他躺在床上拉着王凯的手:“凯凯,我喜欢这个把你养大的家庭,喜欢你的爸爸妈妈,也喜欢你这个从小生长的地方。




“傻小子,快睡……”王凯把胡歌额前的头发撩到后面,把空调温度开到25,又细心地给他盖上被子。




因为一个人就能爱上一座城市。




一方人,爱另一方人,爱一方水土,一座城。




(完)






*算是给自己的回归开个头,同时等着天妹的回归。


*《枯荣》明后天会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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